做個有錢人
上次已寫過謝霆鋒case(詳見PC昔日評論),今次只是提醒各位要做個有錢人。從謝霆鋒昨天重判的結果便知道法律前無錯是人人平等,但判刑時則仍然有錢大晒,你話有錢幾好呢。
記著做一個有名有錢的人。哈哈,這便是香港的法律!哈哈哈••••
19-11-2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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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vised: 28 November 20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