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P C  昔 日 評 論 ! | 
 
| 再婚是否不對 | 
| 二人因新鮮/好奇而結合,最後因了解/不合而分開,如果兩者是在結婚前分開便沒什麼不妥,因為相方仍可以未婚身份另覓新歡,大不了只會被人在背後彈一、兩句花心而已。   可是離婚後再婚則會被人在背後說很多閑言閑語,特別是對另一半不忠之類,有些過份的更把他們說成二手貨。社會普遍認同婚前的分手,但不太接受離婚,而且對那些有小孩而堅持離婚的更反感。無他,在很多人心目中婚姻是一起走過漫長人生,是值得專重的﹔如果只是為了把與對方快感私有化而結婚,那麼還是不結婚的好,免得禍及下一代。   英國儲君查李斯與卡米拉結婚明顯是不幸中的不幸、錯誤中的錯誤,而且他們二人亦要為戴安娜的婚姻負全責。沒有查李斯的貪新鮮及好奇,沒有卡米拉的出牆紅杏,便沒有戴安娜之死,而且更不用使下一被外人閑言閑語。   總結,本人對查李斯與卡米拉的婚姻並不讚成。     22-2-2005 | 
|  | 
| 如 網 友 有 任 何 意 見 或 想 發 表 評 論 , 請 按 這 處 | 
|   | 
 
 
Revised: 15 June 20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