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 C 昔 日 評 論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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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彩我冇反對23條立法 |
嘩!睇完有關「珠姐」言論的報導「 反 對 23 條 立 法 , 不 配 做 公 民 」,真係話咁快又過了五十年,話說五十年前定落五十年不變架。 記得基本法重規定特區政府應自行23條立法,所以我重未反對過,唔信可以睇番PC昔日評論,當時我真系冇反對架,只不過係要求立法 要跟程序 之嘛,由白紙草案開始一步步做,不要jump step。如果你未睇過PC評論,唔緊要(煩請網友forward給「珠姐」看,Thank You)。 至於做公民,咁就要睇黻腕銙B公民荂A香港公民都唔錯,至於中國公民就••••睇屩I(你]咪亂諗洁A我愛國架)。話晒香港公民可以自由出入香港,又可批評政府,又有法律保障(雖然對窮人唔係好公平),最重要系有3粒星兼可申請外國護照並且可在港工作和做生意(李家三父子都係香港公民荂^,而且香港利得稅和入息稅又低,相比之下做香港公民真係好過中國公民。唔知「珠姐」你交邊便稅呢?你在上面的生意好似好好景,朱總有冇追你稅呀? !問候鴷,「珠姐」你結鰼B味呀!不要浪費青春,得閒飲支「淨身口服液」對身體和更年期的女士有幫助架,而且重有男仔追添(from TV廣告)。 25-10-20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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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如網友有任何意見,歡迎電郵給我,但不要病毒。 |
Revised: 28 November 2002